CAS: 77-83-8 | 分子式: C12H14O3 | 分子量: 206 | EINECS号: 201-061-8 |
FE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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折射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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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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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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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lear liqui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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颜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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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lorless to Light orange to Yello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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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味 (Odo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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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 100.00 %. sweet fruity strawberry floral honey fat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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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CFA Num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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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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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R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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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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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ST化学物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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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PA化学物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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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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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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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运输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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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 1993 3/PG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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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编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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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1890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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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害物质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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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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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D50 orally in Rabbit: 5470 mg/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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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方法 |
本品无系人工合成,由苯乙酮与氯代乙酸乙酯在乙醇钠存在下缩合,即通过克兰荪(Claisen)反应制得。以苯乙酮计,收率40%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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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性质 |
无色至浅黄色液体,具有强烈草莓水果香气。沸点260℃。溶于乙醇、乙醚,能与邻苯二甲酸二乙酯混溶,不溶于水和甘油。大白鼠经口LD505.47g/kg,ADI 0~0.5mg/kg(FAO/WHO,199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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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方法 |
由氯乙酸乙酯与苯乙酮在氨基钠或乙醇钠存在下缩合,反应结束后经中和、水洗、分离,先常压蒸馏,再减压蒸馏得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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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方法 |
由苯丙酮与铲氯乙酸乙酯的苯(或二甲苯)混合液中,边搅拌边加入细粉状氨基钠,保持15~20℃4小时,加入冰块,油层经洗涤后真空蒸馏而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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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 |
在日用香精中有提调香气作用,在食用香精中也经常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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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 |
本品具有强烈的杨梅香,通常在稀释后用作杨梅香精的调合原料,也用于化妆品,在调合玫瑰、风信子和仙客来等化妆品用花精渍时,加入微量本品就可产生特殊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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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 |
用于调配日化香精和饲料香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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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 |
草莓醛是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规定暂时允许使用的食品香料,主要用于配制樱桃、葡萄、苹果、草莓等水果型食用香精。在胶姆糖中使用量为470mg/kg;软饮料中5.6mg/kg,糖果中21mg/kg;烘烤食品中18mg/kg;布丁类中13mg/kg;冷饮中6.7mg/k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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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 |
GB 2760一96规定为暂时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。主要用以配制草莓、樱桃、苹果香精,并常与十四醛配合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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